法院冻结资金为何有金额?

原则上,法院不应解除对该笔资金的冻结。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名义开户的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行为,与打入该笔资金的第三人没有法律上的关系,因为第三人对该笔资金既无所有权也无对银行的相应债权。而被执行人因第三人打入资金的行为获得了对银行的相应债权,法院有权对其享有的债权采取执行措施。至于第三人因此受到的损害则应向被执行人主张赔偿。当然,如果确实是错误打入的,且有充分证据证明,则被执行人取得该款没有法律依据:,属不当得利,法院经审查,理由成立的,应当予以返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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