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员工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待遇是否与原单位有关?

你好,欠缴医保是发生在之前的企业还是后面的事业单位?如果是之前的企业,那难度是比较大的,下岗时可能已经给了一次性补偿;另外,追缴医保费是人社局的事,你可以向人社局投诉,但可能效果不会很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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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者退休后,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、医疗费、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,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,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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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应该与原企业没有关系的。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,用人单位在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,应当为劳动者依法购买医疗保险并缴纳相关的费用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:(一)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(二)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(三)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(四)在境外就医的。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,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,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,有权向第三人追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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