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问,必须在15日内考试吗?若考试不合格继续学习哪些内容?

  简易程序举证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。  法律依据:为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二百六十六条
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,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,但不得超过十五日。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,人民法院可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,合理确定答辩期间。
人民法院应当将举证期限和开庭日期告知双方当事人,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,由双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。
当事人双方均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、答辩期间的,人民法院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开庭日期。

内容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。

转载注明出处:http://www.221dj.cn/254563.html